合伙人会议
PARTNER MEETING
事务所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根据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决定事务所重大事项。事务所成员均应遵守并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定。
主任,副主任
Director ,Deputy Director
事务所执行机构。主任一名,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定,管理事务所日常事务,对外代表事务所;副主任1—2人,经主任提名、合伙人会议决定,协助主任管理事务所日常事务。
战略与发展部
DEPARTTMENT OF STRATEGY AND DEVELOPMEND
事务所规划与协调机构。协助主任、副主任规划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及策略,指导行政办公室工作,协调各业务部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行政办公室
ADMINISTRATIVE OFFICE
事务所后勤保障机构。包括行政主任、行政助理、行政秘书、财务等人员,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事务所办公场所安全有序,协助主任、副主任依法完成司法、税务、社会保险、财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为事务所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供及时有效后勤服务。
刑事业务部
DEPARTMENT OF CRIMINAL AFFAIRS
办理刑事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刑法、刑事诉讼法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非诉讼及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的法律帮助或辩护。
民商业务部
DEPARTMENT OF CIVIL AND COMMERCIAL AFFAIRS
办理民事、商事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合同、保险、进出口、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律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上述领域优质高效的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
行政与劳动业务部
DEPARTMENT OF ADMINISTRATIVE AND LABOR AFFAIRS
办理行政与劳动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行政法、劳动法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维护当事人合法的行政权利、劳动及用工权利。
建筑房地产业务部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 AFFAIRS
办理建筑及房地产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土地、规划、设计、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法律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促成当事人依法用地、合法建设,保障人们放心出行、安心居住,城乡统筹、风景如画。
金融业务部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AFFAIRS
办理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银行、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领域法律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促成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依法融资,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
公司证券业务部
DEPARTMENT OF COMPANY AND STOCK AFFAIRS
办理公司及证券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公司法、证券法、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管理规定等法律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规范公司的设立和运作,股票、债券、非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和交易。
政府国资业务部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STATE ASSETS AFFAIRS
办理政府及国资法律事务的专业化业务部门。由精通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以团队协作的方式,秉承勤勉、责任的精神,促成政府依法行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